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不斷加強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決策部署,創新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機制,開展信用評價,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進精準監管、重點監管,提升監管效能,為“信用青銅峽”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吳忠市有關信用監管的工作要求,持續深化“信用青銅峽”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到2023年底前,在生產、流通、金融、稅務、價格、工程建設、政府采購、招標投標、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統計、中介服務業、會展廣告、醫藥衛生、社會保障、勞動用工、教育科研、文化體育旅游、知識產權、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互聯網應用及服務、醫療保障、糧食安全23個重點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全覆蓋,依托吳忠市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各行政管理部門直接或參考使用國家推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實現分類監管、動態監管、精準監管,使信用監管水平明顯提高。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文件要求,依托吳忠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依法依規獲得市場主體授權前提下,全面歸集納稅、水、電、氣、不動產、科技研發等特定行業信用信息,歸集行政強制、行政獎勵、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監督檢查等行政管理信息,確保信用信息數據完整合規。(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科學技術局、市供電公司、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行政管理部門)
(二)應用國家推送的評價結果
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據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信用承諾及履約踐諾等過程中記錄的信用信息積極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并應用國家推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和評價標準、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參考依據(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
(三)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綜合市場主體各類信用信息,對監管對象進行信用評價,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相結合。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照常規比例和頻次進行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發展和改革局、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任務分工、落實人員責任配置、明確時間節點,依法依規制定實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將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報送至市信訪辦。
(二)實施階段。各鎮、各有關部門結合國家推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認真梳理匯總現有信用評價制度、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監管措施和監管成果,將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作為一項長期任務,確保取得實質成效。
(三)形成總結。各鎮、各有關部門就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說明,總結說明包含具體舉措、實際評價結果、監管支撐數據以及實際成效案例。成效案例要保證真實準確,案例中時間、地點、主體、做法、成效等要素完整。完成后于9月底前將總結說明與信用評價制度、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信用評價結果、監管措施、應用成效等一同報送至市信訪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切實發揮好監管執法和服務責任,創新方式方法,確保實際成效。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自治區、吳忠市部署開展相關工作,有一套完善的配套制度機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對非法泄露、篡改信息或評價結果,或者利用評價工作謀私等行為,依法予以懲處。
(三)做好政策宣傳。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渠道,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總結典型案例,推廣先進經驗,宣傳信用監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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