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640381001/2023-00246 | 發文時間 | 2023-06-25 |
| 發布機構 | 青銅峽市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銅峽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2021-2025)》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報告 | ||
《青銅峽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2021-2025)》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及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十四次全會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決策部署為指導,以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為宗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依據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個必須”的原則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2021-2025)》《吳忠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2021-2025)》相關規定,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根據要求,對《規劃》進行后評估。
一、評估對象
本次實施后評估的對象為市黨委重大行政決策實施《青銅峽市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2021-2025)》(青黨辦〔2022〕99號),《規劃》自2021年10月制定完成,2022年9月由市黨委印發實施。
二、評估目的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要求,從基本情況、取得成效和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等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評估,總結分析實施后取得的成效,發現存在問題和不足,判斷是否實現了出臺目的,是否需要修訂或者廢止。
三、基本情況
(一)評估內容
1.合法性評估:主要評估重大決策是否與現行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相沖突。
2.合理性評估:主要評估行決策實施過程中,行政機關的權力與責任是否相當,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適當。
3.協調性評估:主要評估決策與其他相關文件和政策是否沖突,制度之間是否相互銜接。
4.操作性評估:主要評估決策規定的舉措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有效解決具體問題,管理措施是否高效,程序是否正當。
5.完善性評估:主要評估決策設定的制度是否完備,配套制度是否健全。
6.績效性評估:主要評估行決策的實施情況;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和貫徹落實,是否實現預期目的;實施取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以及貫徹執行的成本效益分析,社會公眾反映情況;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該決策是否繼續有效,或者需要修訂或廢止。
(二)評估方法
為了保證評估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此次評估工作綜合運用以下四種評估方法:
1.廣泛征求意見。為全面了解《規劃》實施情況,2023年6月19日-21日廣泛征求相關單位、企業代表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改善方法。
2.相關法律比較分析。將《規劃》與自治區、吳忠市和相關部門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進行比較,深入分析《規劃》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協調性。收集其他區域的決策文件,進行橫向比較,汲取其先進經驗。
3.文獻檢索分析。將《規劃》相關關鍵詞進行文獻搜索,將文獻資料全面整理,抽取有價值的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同時也搜索包括門戶網站、自媒體在內的主流媒體報道,進行輿情分析。
4.專業人士測評。由實施決策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綜合測評,并提出該決策在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建議,以及改善方法。
(三)評估范圍
本次評估范圍為青銅峽市。
(四)評估步驟及時間安排
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規劃》后評估工作。評估工作從2023年6月10日開始至2023年6月30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明確分工,對《規劃》進行學習研究,列出需要評估的主要項目和重點問題。第二階段為具體實施階段,主要工作是進行征求意見、開展問卷調查、組織民意收集,分析匯總相關數據。第三階段為評估報告形成階段,主要工作為起草后評估報告初稿,開展集體研究、完成評估報告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四、評估成效
1.突出礦山領域安全整治。常態化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嚴厲打擊盜采、不按設計施工等行為,有效化解區域性風險。
2.突出道路運輸安全整治。持續開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聚焦“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人、非法改裝、違法超限、“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項整治,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行業重大風險。嚴厲查處各種違法利用、侵占和破壞、損害公路路產的行為。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進變型拖拉機淘汰退出,持續開展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提升惡劣天氣交通氣象預警能力。
3.突出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堅持按照“一防三提升”要求,深化危化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格重大危險源常態化風險管控和高危細分領域“2+X”(2為每年必查的硝酸銨和硝化,X為每年視情況選定的其它細分領域)風險管控,做好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深化化工園區“十有兩禁”整治提升及化工老舊裝置、液化烴儲罐區風險排查整治,開展化工產業轉移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精細化工“四個清零”質量核查。深入推進危化品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應用,做好工業園區重大風險防控工作。鞏固園區安全風險由B級降為C級治理成果,確定工業園區年底達到D級安全風險等級目標。指導油氣長輸管道企業對運行超過20年的老舊管道開展評估治理,健全高風險區域管控政企聯動機制。持續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傾倒、填埋和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化工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及處置。持續加大煙花爆竹銷售、儲存等重點環節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4.突出消防安全整治。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勞動密集型企業、倉儲基地、養老院、醫院、文博單位等高風險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場所”、沿街門店、“三合一”等低設防場所,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新興業態,重點整治違章搭建使用彩鋼板、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電氣焊作業、電源火源管理不到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安全隱患。各企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獲得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持續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強化冬春等重點時段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強消防宣傳,深化“家喻戶曉”專項行動,持續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加強基礎消防設施建設,還未建設市政消火栓的鎮,要在主要街道建成至少5個市政消火栓,各鎮要指導行政村建成微型消防站。要從嚴抓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嚴格落實林區巡查巡護責任制度,加強生產、非生產用火等火源管控,加大野外巡查和隱患治理力度,強化防火宣傳警示,嚴防森林草原火災。
5.突出建設領域安全整治。深入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探索推進落實自建房安全分類整治措施,進一步加快經營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整治。結合城市更新改造“十項工程”“海綿城市”“無廢城市”“清潔取暖城市”建設和“十小便民工程”等工程項目,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持續開展城市排水防汛設施維排和隱患排查,筑牢城市防汛防澇安全屏障。提升施工安全監管數字化水平,強化公路、電力、水利、城市交通、工業企業廠房建設改造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公路危舊橋梁改造,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首要責任和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改建擴建等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和出借資質等行為,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法律責任。
6.突出燃氣安全整治。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鞏固提升餐飲經營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和自動切斷裝置成果,加快推進居民用戶加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工作。嚴格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偽劣燃氣具行為,有序推進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嚴格實施燃氣經營企業市場準入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推動“小、散、弱”企業整合提升,規范燃氣市場秩序。
7.突出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整治。推行持續鞏固提升鋁加工 (深井鑄造)、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百日清零行動”成果,對照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深入推進工貿行業重大隱患專項整治。加大對高處墜落、涉氨制冷等危險環節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開展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等專項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環保設備設施安全監管。持續推進民爆物品、旅游、農機、學校實驗室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堅決穩控安全形勢。
8.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控。持續加強《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宣貫執行力度,加強三年行動、百日專項整治、巡查督查等創新成果運用,推動依法治安。完善高危項目“禁限控”目錄,嚴把高風險項目引進關,嚴格實行建設項目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制度。強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落實,嚴格審查礦山、危化品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提升建設項目安全水平。健全園區重大工程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制度,加強重點項目建設“一站式”服務,壓減行政審批環節和手續。
9.嚴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全面推廣“互聯網+執法”,落實執法全過程“上線入網”。深入推動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基層監管力量,進一步規范檢查程序,落實好分級分類執法。落實典型執法案例上報工作,應急管理部門定期上報安全生產執法案例。
五、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問題
一是區域性安全風險依然突出。長期以來,由于基層安全監管“末梢”責任還沒有壓實,導致嘉寶工業園區等區域“廠中廠”問題日益突出,共有18家企業將廠房租賃給72家企業使用,且多為人員密集型、生產粗放型的“小散亂污”企業及物流倉儲企業,企業規模小、基礎條件差、安全欠賬多,加之一些出租單位只管租房漠視安全,對廠房“一租了之”“只收租不管理”,導致租賃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安全風險隱患突出,極易引發安全生產和火災事故。二是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依然不夠。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配備的監管執法人員專業培訓不夠,業務素質與執法工作要求不匹配,特別是一線現場執法檢查業務能力偏弱。三是預案編制印發有差距。《規劃》實施以來,市應急指辦對全市36個應急預案明確了責任部門、編制流程以及編制時限。截至目前,規范印發預案15部,已經完成合法性審查準備印發預案5部,印發程序不規范預案7部,未開展合法性審查預案8部,還未開展編制預案1部。
(二)下一步打算
1.嚴格排查各類風險隱患,深挖深查各類問題。問題就是風險、隱患就是事故,要把工作做在事前預防上,把本事用在隱患排查上,在安全生產檢查的基礎上再深入除隱患、補短板、堵漏洞,切實筑牢安全生產堅固防線。要持續圍繞消防、危險化學品等9個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大行動”,要明確檢查內容,明確崗位職責,精準聚焦重點行業、企業、場所、部位和設施,開展重點核查、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現場檢查等,全面查清查透基礎性風險、節假日風險、行業特殊風險等,逐一健全風險清單和隱患臺賬,不放過一處安全隱患、不留任何一個死角。
2.嚴整治問題隱患,源頭上杜絕事故發生。要把風險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全面徹底整治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各部門、單位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組織開展“回頭看”,緊盯燃氣領域中排查出的各類問題,清單管理、限期整改、一抓到底,確保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嚴靠實責任鏈條,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堅決杜絕安全監管的“死角盲區”和責任落實的“真空地帶”。嚴格落實市安委辦綜合協調職責,聚焦全會精神落實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持續深入各部門(單位)、企業實地開展督導檢查,細查各部門(單位)企業底數是否清楚、檢查記錄是否規范、隱患排查是否全面、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履職是否到位等問題,通過警示提示、通報等方式,督促各部門(單位)、企業壓實各方責任、強化防范措施,推動全市本質安全水平提升。
4.強化督導檢查力度,切實保障安全形勢穩定。一要強化信息報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24小時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強化首報責任,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既要快速也要準確,決不允許瞞報漏報,便于作出正確決策,為事故處置贏得先機。二要強化預案管理,結合當前各領域安全生產實際,進一步完善總體應急預案和各專項應急預案,細化處置流程,規范工作步驟,更新示范案例,一旦發生事故嚴格按照預案啟動相應響應機制,做到忙而有序、忙而有為、不打亂仗。三要強化應急救援演練,組織對全市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能力進行全方位檢查,各級應急救援隊伍要時刻保持臨戰狀態,全面加強作風、業務、能力建設,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六、評估結論
《規劃》的制定主體享有制定行政決策的權限,制定符合行重大行政決策操作程序,用語規范、邏輯嚴密、內容設計較為合理,符合上位法和相關政策的精神,與相關部門規范協調性較好,與其他的政策之間的契合度較高,不存在明顯相互沖突的情況,是一項較好的地方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政策效果需要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鞏固,應當繼續實施。
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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