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640381011/2026-00043 | 發文時間 | 2026-04-10 |
| 發布機構 |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 | 文 號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 題: |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關于2026年4月10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 |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擬對2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為保證此次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7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53-3067940
傳 ???真:0953-3067940
通訊地址:青銅峽市銀河街73號(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
郵 ???編:7516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寧夏金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條環保型高強度柔性集裝袋加工項目 | 寧夏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三 | 寧夏金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寧夏合創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寧夏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三,租賃寧夏順源工貿有限公司廠房進行建設,主要建設年產100萬條環保型高強度柔性集裝袋生產線及相關輔助設施。項目總投資為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28萬元。 | (一)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二)運營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裁片和印刷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經集氣罩收集后引入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DA001)。項目有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須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標準。廠房外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須滿足《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A.1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須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三)運營期廢水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最終由青銅峽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廢水排放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三級標準及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 (四)運營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音設備、基礎減振等措施,降低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要求。 (五)運營期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項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包裝袋、不合格產品、邊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后暫存于2平方米危險廢物貯存點,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水性油墨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第三方回收單位。 (六)項目運營期新增排污權指標揮發性有機物2.4噸/年。建設單位需在項目建設期按照相關要求取得新增排污權指標,建設期內未完成的將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 (七)按照報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環境管理工作。 |
2 | 包蘭鐵路銀川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YZZQ-1標3#拌合站及鋼筋加工廠 | 寧夏青銅峽市大壩鎮 | 中國鐵建大橋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包蘭鐵路銀川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YZZQ-1標項目經理部 | 寧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寧夏青銅峽市大壩鎮,為包蘭鐵路銀川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配套項目,規劃運營期限2年;主要建設1條年產8萬立方米混凝土生產線、1座年產1226.94噸/年鋼筋籠的鋼筋加工房及臨時辦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場等,同步購買生產設備及配套環保、安全等基礎設施設備。項目總投資3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1.2萬元。 | (一)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二)項目施工期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噪聲、揚塵、固體廢物等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減少施工期揚塵、噪聲、固體廢物污染。 (三)運營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混凝土石料倉、砂石倉均為全封閉廠房,通過灑水抑塵、對出入車輛沖洗等措施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運輸揚塵通過限制車速、對道路進行水泥硬化、每天沖洗地坪道路、嚴禁車輛超載、出場前沖洗車輛等措施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筒倉呼吸孔、拌合樓均安裝有振動濾芯除塵裝置,粉塵經處理后高空排放;項目皮帶輸送機采用封閉式廊道輸送;切割、沖孔及鋸切產生的粉塵采取重力沉降等措施后無組織排放;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排放須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1995-2024)表2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專用煙道引至屋頂排放,油煙排放須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型規模標準的要求。 (四)運營期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外排水主要為食堂廢水及生活污水。項目食堂廢水經油水分離器處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廠區化糞池處理,排放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定期拉運至青銅峽市寶德華陸水務有限公司處理。 (五)運營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噪聲,通過選用低噪音設備、基礎減振等措施,降低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標準要求。 (六)運營期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餐廚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及危險廢物,生活垃圾集中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餐廚垃圾及油水分離器廢油經專用密閉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具備餐廚垃圾處置資質的單位定期清運處置,建立臺賬并按規定申報,確保廢油處置全程合規可追溯,杜絕環境污染與食品安全風險。一般工業固廢包括廢焊絲、廢鋼筋、實驗固廢等,廢焊絲、廢鋼筋統一收集暫存后出售給物資回收公司綜合利用;實驗固廢拉運至建筑垃圾處置場處置;危險廢物包括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分類集中收集至危廢貯存點,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七)按照報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環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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