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640381022/2025-00012 | 發文時間 | 2025-03-18 |
| 發布機構 | 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 | 文 號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 一般起重傷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效果評估報告 | ||
2024年3月18日14時許,位于青銅峽工業園區區塊一的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發生1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09.8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青銅峽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組(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和分析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處理建議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形成了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經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集體討論審議,同意調查報告對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認定、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及《吳忠市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效果評估辦法》,檢查評價事故單位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效果,青銅峽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成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效果評估組。2025年3月5日,由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組織,聘請2名安全生產專家對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效果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效果評估組組成人員
組??長:馬??鋒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成??員:余業鋒 市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督查室主任
席建豐 市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督查室干部
陳輝輝 市應急管理局基礎室干部
周亞玲 市應急管理局基礎室干部
段學兵 注冊安全工程師
李智雄 注冊安全工程師
二、評估工作開展情況
1、依據《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內所列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議。
2、現場查閱安全基礎資料,與企業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座談事故預防措施執行落實情況;企業目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進入事故發生起重后段現場核實安全措施整改情況,并檢查現場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4、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對個人的行政處罰落實情況
1、夏某軍,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吊車司機,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青銅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董某,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捌萬柒仟捌佰陸拾陸元(87866.00)。已完成收繳。
3、劉某杰,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產科經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肆萬陸仟玖佰肆拾貳元(46942.00)。已完成收繳。
4、吳某學,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交付中心主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玖仟肆佰柒拾元(29470.00)。已完成收繳。
5、楊某政,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起重后段段長,處以罰款人民幣叁萬肆仟伍佰柒拾叁元(34573.00)。已完成收繳。
(二)對事故單位的行政處罰落實情況
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伍拾萬元(500000.00)。已完成收繳。
四、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訓,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推進六大提升行動和工程,提高企業預防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全員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員工對照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問題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作業行為;要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認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強化安全風險意識,防范事故發生。
2、扎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嚴查崗位人員操作規程的執行落實情況,嚴肅懲處“三違”行為,主要負責人、作業區域相關負責人要親自帶隊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實行閉環管理。
3、強化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針對事故原因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別是加強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嚴禁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人員上崗作業。
4、加強對特殊危險作業的風險管控。加強對起重吊裝、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特殊危險作業的風險辨識和管控,根據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對涉及的作業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培訓,進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加強應急救援(處置)演練,持續提升員工對安全風險的辨識和防范能力;配備危險作業相關人員,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危險作業必須在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安全管理人員的組織監護下進行,各崗位人員嚴禁脫崗漏崗。
5、全面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把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消除在事故前面,
(二)針對提出的防范措施,評估組通過檢查和評估后,認為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了“3.18”事故警示教育培訓,從內部分析總結管理短板,深刻反思審視自己,并提出具體防范措施。2025年2月修訂發布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細化了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了反“三違”活動,并對責任人員和單位下發處罰通報。
2、建立了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由主要負責人帶隊,各作業區域相關負責人參加,每月開展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下發隱患治理通知單,對排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實行閉環管理。對場內汽車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各類起重設備建立點檢記錄定期檢查維護。
3、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工段長、安全員、崗位人員開展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培訓,教育崗位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和作業手冊,嚴禁違章作業違規操作;要求起重設備操作人員嚴格落實設備點檢制度,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和使用。
4、組織開展了特殊危險作業的風險辨識和分級管控。根據風險辨識結果,對涉及的起重吊裝、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特殊危險作業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培訓。2024年7月發布實施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了2025年應急演練計劃,按照計劃開展了應急演練。建立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了危險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5、2025年2月更新了《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建立了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對照風險清單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五、事故企業安全現狀評價
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修訂發布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實考核,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治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對起重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檢查檢測,規范員工作業行為。但安全管理還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安全設施和現場管理有待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水平還有待于提升。
六、事故企業受教育情況
評估組通過調閱事故企業安全管理和培訓教育資料,詢問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事故發生后公司內部開展了事故檢討,對全體員工進行警示教育培訓,并將事故調查報告下發車間工段,逐級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學習吸取經驗教訓,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
七、評估組評估意見
評估組通過對企業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和效果評估,認為企業各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員工能夠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執行企業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能落實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能按照規定對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起重作業和管材裝卸作業風險可以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在評估過程中,評估組發現企業還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應建議,詳見附件。
青銅峽市青龍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3·18”一般起重傷害事故
效果評估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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