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00014349640381022/2025-00046 | 發文時間 | 2025-09-25 |
| 發布機構 | 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 | 文 號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銅峽工業園區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效果評估報告 | ||
2024年9月30日10時42分許,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發生1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2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青銅峽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和分析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處理建議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形成了事故調查處理報告。經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集體討論審議,同意調查報告對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認定、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及《吳忠市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效果評估辦法》,檢查評價事故單位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效果,青銅峽市政府委托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成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效果評估組。2025年9月4日,青銅峽市應急管理局聘請2名安全生產專家,組織對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效果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效果評估組組成人員
組長:周輝
成員:余業鋒、劉釗、周亞玲、馬兢、段學兵(專家)、李智雄(專家)
二、評估工作開展情況
1、依據《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內所列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議。
2、現場查閱安全基礎資料,與企業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座談事故預防措施執行落實情況;企業目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進入發生事故的制液車間現場核實安全措施整改情況,并檢查現場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4、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對個人的行政處罰落實情況
1、季某,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玖萬肆仟伍佰貳拾捌元(94528元)。已完成收繳。
2、王某亮,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總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肆萬貳仟肆佰伍拾柒元(42457元)。已完成收繳。
3、楊某榮,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安環部部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貳萬叁仟零柒拾柒元(23077元)。已完成收繳。
4、李某,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設備經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玖仟肆佰壹拾元(19410元)。已完成收繳。
5、申某華,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機修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由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給予申某華批評、教育,依照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處分。企業已對申某華進行處罰。
(二)對事故單位的行政處罰落實情況
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人民幣伍拾萬元(500000.00)。已完成收繳。
四、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推進六大提升行動和工程,提高企業預防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管理人員安全責任意識,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舉一反三”開展現場安全監管,認真落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3、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等的考核獎懲,堅決杜絕“三違”現象。
4、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的要求,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結合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存在的事故風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按照“五定”原則落實各級人員職責,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針對提出的防范措施,評估組通過檢查和評估后,認為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1、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了“9.30”事故警示教育培訓,從內部分析總結管理短板,深刻反思審視自己,并提出具體防范措施。2025年4月修訂發布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細化了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了“一人一檔”,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并考核。
2、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主要負責人帶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開展隱患排查。生產現場危險作業按照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審批流程,確保危險作業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3、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了法律法規、“三違”行為管理制度培訓,教育員工嚴禁違章作業違規操作;組織開展作業現場反“三違”活動,并對責任人員和單位下發處罰通報。
4、寧夏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更新了《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建立了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對照管控清單制定安全檢查表,建立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對發現的問題下發隱患治理通知單,嚴格按照隱患整改“五定”原則,實行閉環管理。
五、事故企業安全現狀評價
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修訂發布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實考核,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治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強作業現場管理,規范員工作業行為。但安全管理還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安全設施和現場管理有待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水平還有待于提升。
六、事故企業受教育情況
評估組通過調閱事故企業安全管理和培訓教育資料,詢問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事故發生后公司內部開展了事故檢討,對全體員工進行警示教育培訓,并將事故調查報告下發車間工段,逐級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學習吸取經驗教訓,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
七、評估組評估意見
評估組通過對企業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和效果評估,認為企業各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員工能夠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執行企業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能落實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能按照規定對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的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檢維修和危險作業風險可以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在評估過程中,評估組發現企業還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應建議,詳見附件。
青銅峽市京成天寶科技有限公司“9·30”????????
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效果評估組??????????????
2025年9月12日????????????????
存在問題及建議
問題1:制液車間二層平臺缺少安全警示標識

問題2:制液車間缺少有限空間告知牌

整改建議
1、企業要對照《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整改措施認真落實,“舉一反三”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制液車間攪拌罐平臺增加“當心墜落”類安全警示標識牌,加強高處作業管理。落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企業應認真開展安全風險分級辨識,對制液車間除塵器設備增加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和安全警示牌,對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完善警示標識和臺賬,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范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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