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640381001/2025-00009 | 發文時間 | 2025-01-26 |
| 發布機構 | 青銅峽市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銅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青銅峽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補充說明 | ||
各鎮人民政府、裕民街道辦事處、農林場,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駐青區屬、吳屬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適應城市發展需要,加強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提高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質量,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情況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3〕98號)和《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文件要求,各縣(市、區)應適時推動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評估工作。2024年12月12日,青銅峽市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青銅峽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劃分方案”)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告指出“《劃分方案》對交通干線邊界無明確規定,不滿足評估指標”。為進一步明確管理要求,現對《劃區方案》補充說明如下:
一是一般城市道路以機動車道與人行道的交界線或機非混行道外沿為邊界線;高路基城市道路以最外側的邊溝或路基邊緣為邊界線;沒有輔路的高架城市道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側為邊界線。
二是公路以公路路堤兩側排水溝外邊緣(無排水溝時為路堤或護坡道坡腳)或路塹坡頂截水溝外邊緣(無截水溝為坡頂)外1m處為邊界線。沒有輔路的高架公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側為邊界線。
三是本次劃分方案明確了根據青銅峽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噪聲區劃可適時調整,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
本補充說明自2025年1月26日起執行。
青銅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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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青銅峽市人民政府 承辦:青銅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運行管理:青銅峽市網絡和信息化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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