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及《吳忠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吳黨辦發〔2022〕55號)要求,現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自治區第33項暨吳忠市第12項整改任務驗收銷號情況進行公示。
一、第33項暨吳忠市第12項整改任務情況
第33項暨吳忠市第12項整改任務:為緩解黃河流域用水矛盾,挖掘農業灌溉節水潛力,寧夏建立了水權交易制度。但督察發現,一些地方“水權交易”有名無實、替代承諾流于空文,水權轉換節水工程建設遲緩。
整改實施主體:中共青銅峽市委員會、青銅峽市人民政府
整改驗收單位:吳忠市水務局
整改目標:全面復核水權交易節水措施實施完成情況從嚴落實水權交易制度,規范水權交易行為,確保水權交易承諾的節水措施全部建成。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青銅峽市水權轉換項目節水量復核,確保節水量滿足轉換水量。
(二)完成青銅峽市跨用途水權交易項目自查梳理,確保節水量滿足交易量,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形成自查報告。
(三)對已開展的水權交易高效節水灌溉項目進行節水復核,對未實施的節水工程限期完成。
(四)根據寧夏用水權收儲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規范用水權交易。
二、整改完成情況
青銅峽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視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成立工作專班,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督導檢查,推進整改落實。我市已于2021年9月完成轄區內水權轉換項目節水量復核,并委托第三方編制了《復核報告》,以市人民政府上報水利廳并通過水利廳專家組的復核,確保節水量滿足轉換水量之后方開展水權交易。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用水權收儲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青銅峽市于2022年4月28日以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青銅峽市用水權收儲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范用水權交易行為。
三、整改驗收情況
根據《吳忠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及《青銅峽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吳忠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工作方案》(吳環督改辦發〔2022〕14號)規定及驗收程序,成立由青銅峽市分管副市長牽頭,青銅峽市發改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工業園區組成的整改驗收組實地進行驗收,整改驗收組采取調閱檔案資料、現場勘查等方式開展核查驗收工作。經核查,該整改任務已嚴格按照《吳忠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要求進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全部落實落地,達到了整改目標要求,驗收組同意通過驗收銷號。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青銅峽市水務局進行反饋。
公示時間:2024年4月3日至22日,共10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青銅峽市水務局
聯系電話:0953-3058786
聯系地址:青銅峽市古峽東街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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